不可求"一时之快" 沈大高速公路无牌超速车辆多

2007-10-13 9:52:00   新华网   草忘忧  

    眼下,为逃避限速处罚,有的驾驶员竟然摘掉车牌在高速公路上疯跑,这种现象令人担忧。有关人士提醒,超限行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很难作出恰当的反应,因此不可求一时之快,而拿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当儿戏。

    据悉,沈大高速公路已经实行全程电子监控车速,并规定时速最高不得超过120公里。10月11日下午,记者从大连出发沿沈大高速公路返回沈阳,一路上看到的超速车辆很多,其中以小车为主;有的为逃避限速处罚,干脆摘掉了车牌。

    下午4时许,在海城路段,一辆没挂车牌的面包车从记者驾驶的车辆右侧一掠而过,车身印有“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的字样。下午4时半许,在辽阳路段,一辆没摘车牌的黑色奔驰飞驰而去,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当时,记者看了眼自己所驾驶车辆的时速表,上面显示为时速115公里。

    记者留意,沿途只计算与记者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中,没有挂车牌的车辆就达10余台,都是小型汽车,时速均在限定的120公里以上。

    沈阳交警和平二大队副大队长魏启华认为,高速公路限速有其科学性,在时速120公里以下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处理起来比时速120公里以上要好得多。他说:“超限酿成的恶果往往是不可想象的。”



发表评论:  您的留言字符数量还有个字符          查看全部评论

  


关于本站 | 客服中心 | 会员服务 | 车博通 | 广告投放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举报/版权投诉 | 企业入口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133# 东升写字楼509,515  邮政编码:221000 邮箱:xzqc.net@qq.com 电话:0516-83730629
版权所有:徐州汽车网 苏ICP备05040974号 Copyright © 2004 - 2008 ITI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新闻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购车咨询 广告投放 客服中心 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