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酒后驾车者将抄告所在单位

2007-9-12 14:23:00   今日早报   草忘忧  

  今夏以来,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更加突出。杭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查处工作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表示将严格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抄告至其所在单位。

  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抄告一次,予以谈话教育;一年内累计抄告两次以上,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机关工作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将被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交通违法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对一年内被抄告一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党政领导干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将被纳入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考核的范围,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这是交警部门对违规司机的一种面子上的“惩罚”。一方面,希望司机所在的单位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也希望这样“丢面子”的事情能让司机们感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

  记者从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了解到,从6月1日至9月10日,交警在高架道路上查获酒后驾车130余起,平均每天查处数量超过1起。被查处的酒驾司机抽样调查显示,大部分酒后驾驶人为男性,以30至40岁的居多,基本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今年上半年,全市因酒后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162起,造成16人死亡。杭州交警正在开展“奋战70天”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包括酒后驾驶在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重点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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