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大扬小汽车消费税9月1日正式调整

2008-8-27 8:54:41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雨萌   作者:综合报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调整国内汽车消费税政策。其中乘用车排气量在3.0L以上至4.0L(含4.0L)的车型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L以上的车型税率由20%上调至40%;与此同时,小排量乘用车在1.0L(含1.0L)以下的车型税率由3%下调至1%。这是我国自2006年4月以来的第二次汽车消费税税率调整,其汽车生产消费抑“大”扬“小”的政策杠杆,将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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