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环保达标 建筑用车未达国Ⅲ禁入五环

2008-2-22 8:51:06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草忘忧   作者:夏命群

  昨天,市政府公布了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告。通告称,本市将通过执行更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以确保全年“好天”达到70%的目标。

 

  截至去年年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310万辆,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污染措施成了大气防治的重点。

 

  6月底前,公交、环卫、邮政等行业将完成2300辆黄标车的淘汰和2600辆黄标车的治理。12月底前,市交通委将组织淘汰更新老旧公交车1500辆、出租车2000辆。

 

  通告称,从事建筑工程运输的车辆,必须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取得绿色环保标志,办理相关运输准运证后,方可驶入五环以内(含五环);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政府相关部门可根据车辆状况和相应补贴政策,督促其采取治理或更新措施。自5月1日起,尚未达到国Ⅲ标准的建筑工程运输车辆,不得驶入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承担运输任务,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否则将被依法处罚。

 

  6月底前,北京东方石化公司有机化工厂、北京化工集团大有公司和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燃重油机组将实现停产。12月底前,本市还将关停40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加快推进年生产能力低于20万吨的水泥企业调整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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