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达目的地 的哥提前“收工”拒开发票

2008-2-20 10:20:00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草忘忧   作者:于杰

  出租车司机在未到达目的地的情况下让乘客下车,乘客按计价表支付车费后,司机却拒绝给乘客发票。昨天,该车车队负责人称,如果该乘客是想要发票,经过核实后车队将会补给发票。

 

  杨女士说,前晚8点30分左右,她和同事在左家庄前街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三里屯,但司机却把乘客放在了距目的地尚有近1公里远的德国大使馆门口。下车后杨女士按照计价表支付了17元车费,但司机却拒绝给她发票。“我曾给了司机行车路线图。”杨女士一气之下投诉到该车所属的北京市城乡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该车所属车队负责人介绍说,司机的确是把乘客载到了德国大使馆门口。司机承认当时没有给乘客发票,但称“当时打印了发票,但由于墨不够没有给乘客。”但杨女士否认这一说法。

 

  车队负责人表示,如果该乘客想要回发票,车队可以补给,但需要确定是乘客后才可以。如果该乘客是对司机服务态度不满,那车队就管不了此事,乘客可以向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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