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今起生效

2008-2-1 9:07:41   文章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水之阴影   作者:林劲榆

      新版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今天正式生效,在保费下跌的同时,责任限额明显扩大。有关保险公司透露,即使被保险人购买的是旧版交强险,也可按照新交强险的高赔付标准进行赔付。


  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于2月1日零时起实行,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保费从每年1050元调低至每年950元。

 
      在责任限额方面,交强险责任限额将由现在的6万元上调为12.2万元。其中,被保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被保险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配合交强险改版 新三责险费率平均降17%。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同时调整,新版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费率下调幅度最高接近10%。目前,商业车险分为A、B、C三个条款,分别以人保财险、平安和太平洋保险为代表,由于三个条款保费差别不大,此次调整幅度也没有大的差异。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购买保额5万元、10万元的A款商业三者险,新险种均比老险种节省60多元。


 



发表评论:  您的留言字符数量还有个字符          查看全部评论

  


关于本站 | 客服中心 | 会员服务 | 车博通 | 广告投放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举报/版权投诉 | 企业入口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133# 东升写字楼509,515  邮政编码:221000 邮箱:xzqc.net@qq.com 电话:0516-83730629
版权所有:徐州汽车网 苏ICP备05040974号 Copyright © 2004 - 2008 ITI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新闻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购车咨询 广告投放 客服中心 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