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部门详解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不提价

2008-1-22 9:42:57   文章来源:徐州日报   责任编辑:杨磊   作者:鲍丕勇

  记者 鲍丕勇 通讯员 刘黎丽 李爱娟


  记者从市运管部门获悉,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不提价,经营固定线路的道路客运,继续实行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企业可以在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票价仍按现行运价规定执行】


  物价部门和交通部门联合作出规定,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不提高,仍按现行运价规定执行。《江苏省汽车运价行为规则》第二十条中“春运期间可上浮20%”的规定停止执行。春运期间,允许企业依据政府指导价在平时浮动幅度内浮动,包车运价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农村道路客运票价不得提高。


  【客运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


  据了解,为了弥补公路客运企业的运输成本,物价部门和交通部门规定: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关于明确公路客运实施燃油附加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保证油运价联动机制及相关规定实施到位,并重申燃油附加不得随票价浮动。春运期间,企业可以根据成品油价格变化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


  【车站须公示经核定的最高限价】


  春运期间出行人数增多,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部分票价可能会上调到政府规定的指导票价。物价和交通主管部门对票价的公布形式做出规定:公路客运企业须在车站售票大厅公示政府规定的指导票价和实际执行价格,接受社会监督。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将设立春运投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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