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今起突查车辆养路费

2008-1-10 9:24:26   文章来源:都市晨报   责任编辑:杨磊   作者:龚严巍

  为打击车辆偷逃养路费的行为,从1月10日起至1月19日,我市公路养路费稽查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汽车养路费征缴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拖欠、漏缴养路费的车辆将采取扣车或扣证(车辆行驶证)等强制措施。

 

  我市公路部门从今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行驶车辆的养路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将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突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中将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电子抓拍,实现不停车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我市车辆偷逃养路费、在异地购买养路费和异地购买养路费在徐州范围内经营的车辆。

 


  据介绍,根据江苏省《养路费征收实施细则》的规定,新购车辆在领取牌照(含临时牌照)后,必须在10日内到稽征部门缴纳养路费,计费时间从领取牌照之日起计征,对拖、欠、漏、逃养路费的车辆,除责令补缴规定费额外,逾期每日按养路费本金的0.5%收取滞纳金,连续拖、欠、漏、逃三个月以上的除收取滞纳金外,另处以养路费本金30%-50%的罚款,连续拖、欠、漏、逃超过六个月以上的除收取滞纳金外还将被处以50%-100%的罚款。

 


  在此次检查中,拖欠、漏缴养路费的车辆将被要求现场补缴,否则将被采取扣车或扣证(车辆行驶证)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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