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新标志启用未年检的抓紧时间

2008-1-9 8:48:00   文章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水之阴影   作者:王占艳

      近日,肥熊从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获悉:即日起,所有上路的车辆都应该在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粘贴上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未贴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扣留车辆,并处以20元罚款,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因此,肥熊提醒部分逾期未检验车辆的车主,应当及时参加车辆定期检验,以确保车辆安全出行。

 

     据介绍,2008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已经开始全面投入使用。检验有效期截至2008年12月底的,使用黄色标志;检验有效期截至2009年12月底的,使用绿色标志;检验有效期截至2010年12月底的,使用蓝色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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