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途中被“追尾”,等交警时对方跑了

2008-1-8 8:55:44   文章来源:都市晨报   责任编辑:杨磊   作者:冷凝

  昨日上午,市民徐先生来电称,几天前他的车在行驶途中被后面的车追尾,报警后,在等待交警的过程中,对方驾车离去,他想知道对方的这种行为算不算肇事逃逸?

 

  徐先生告诉记者,上月29日晚8点50分左右,他驾车经过市检察院门口时,突然感到自己的车被从后面撞了一下,徐先生立即下车,发现后面是辆白色的“金杯”面包车。徐先生查看自己的车,发现有一个尾灯被撞碎了,后保险杠也被撞坏,车后身还被撞瘪了一块。徐先生立即报警,对方也将车停至路边。没想到,在等待交警的过程中,对方竟然驾车离开。徐先生记下了对方的车牌号码。

 


  市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主任告诉记者,对方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的范畴,只要警察没有到达现场之前,擅自驾车离开现场的,就属于肇事逃逸。徐先生此事可向相关执法部门求助。



发表评论:  您的留言字符数量还有个字符          查看全部评论

  


关于本站 | 客服中心 | 会员服务 | 车博通 | 广告投放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举报/版权投诉 | 企业入口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133# 东升写字楼509,515  邮政编码:221000 邮箱:xzqc.net@qq.com 电话:0516-83730629
版权所有:徐州汽车网 苏ICP备05040974号 Copyright © 2004 - 2008 ITI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新闻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购车咨询 广告投放 客服中心 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