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治理公路三乱不力交警队长将免职

2008-1-3 7:54:00   大河网-大河报   水之阴影  

      本报讯 “如果某一地区连续发生两起以上公路‘三乱’案件,当地交警大队长予以免职。”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针对“双节”前后公路“三乱”问题可能多发的实际情况,省公安厅专门发出坚决遏制公路“三乱”问题反弹的紧急通知。


  据介绍,近一个时期,个别地方公安机关公路“三乱”问题出现反弹现象,群众举报有所上升,一些公路“三乱”案件连续被媒体曝光,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在通知中要求,要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务必抓好的大事,采取超常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坚决把反弹的势头压下去。


  省公安厅严令,从即日起,凡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或被上级机关检查发现的公路“三乱”行为,一律视为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和追究。对交警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搞公路“三乱”的,在严格落实相关责任追究措施的同时,发生一起公路“三乱”案件的,当地交警大队长停职检查,县(市)公安局党委、省辖市交警支队要向省辖市公安局作出深刻检查;发生两起以上公路“三乱”案件的,交警大队长予以免职,县(市)公安局主管局长和省辖市交警支队长停职检查,省辖市公安局党委要向省公安厅作出深刻检查,省辖市公安局主管局长、交警支队长要到省公安厅接受诫勉谈话,并在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取消评先资格。


  据悉,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已经迅速开展集中督察和明察暗访,把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路段作为重点,加大对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明察暗访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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