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度货车通行证5日起办理

2008-1-3 9:55:22   都市晨报   杨磊   霍雷

  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我市市区2008年上半年度货运车辆“中心禁区通行证”和“单车禁区通行证”将于元月5日(星期六)开始登记办理。


  据悉,办理“中心禁区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单位必须在中心禁区范围以内;二、载质量为2吨以下(不含2吨)。请车主凭车辆行驶证和2007年下半年度通行证到市交巡警支队西大厅(苏堤北路1号市交巡警支队附楼)登记办理。

 

  一、货运机动车禁区

 

  三环路以内,中心禁区以外区域(不含三环路)为大型货运机动车(黄牌)禁区。

 

  二、货运机动车中心禁区

 

  “二环北路———二环西路———湖北路———苏堤南路———云龙山隧道———泰山路———金山东路———解放南路———淮塔东路———复兴南路———郭庄路———津浦东路———大庆路”环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环线道路)为货运机动车(蓝牌)中心禁区。

 

  三、禁行时段

 

  每日7:30———8:30和17:00———18:30为货运机动车禁行时段,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黄牌)三环路以内、中心禁区以外区域通行,禁止小型货运机动车(蓝牌)在中心禁区以内道路通行。

 

  四、其它禁行路段(含持有通行证车辆)

 

  淮海路(东起复兴路,西至二环西路)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黄牌)通行。

 

  青年路(东起迎宾路,西至彭城路)、解放路(北起淮海东路,南至建国东路)、民主南路(北起淮海东路,南至建国东路)、迎宾路(南起淮塔东路,北至中山北路)、湖南路、湖东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淮海路(东起复兴路,西至二环西路。允许横穿通过)禁止小型货运机动车(蓝牌)通行。

 

  中心禁区以外其他路口、路段,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每日20:00至次日7:30允许本地(含县区)和外地货车,在上述禁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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