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加油站1月1日开供国ⅳ标准燃油

2007-12-26 8:29:32   北京晚报   草忘忧   admin

  市工商局昨天发出通知,从明年1月1日零时起,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向车辆和燃油市场提供国Ⅳ标准燃油,存储的剩余国Ⅲ燃油允许有两个月的置换期。

 

  虽然国Ⅳ标准燃油比国Ⅲ的成本要贵4毛钱左右,但目前国家发改委没有调价,燃油并不会因标准提高而提高价格。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燃油采取自然置换方式,不要求清罐。从明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将全面对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所售油品进行质量抽检,严查弄虚作假、销售劣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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